学生有学术不端行为,该如何处理?
学生有学术不端行为的,还应当按照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学籍处分。 学术不端行为与获得学位有直接关联的,由学位授予单位作暂缓授予学位、不授予学位或者依法撤销学位等处理。 第三十条 高等学校对学术不端行为作出处理决定,应当制作处理决定书,载明以下内容:
学术不端行为如何认定?
第三十一条 经调查认定,不构成学术不端行为的,根据被举报人申请,高等学校应当通过一定方式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调查处理过程中,发现举报人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的,应当认定为举报不实或者虚假举报,举报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学术不端的主要表现和处罚政策是什么?
学术不端的主要表现和处罚政策. 关于学术不端行为,主要是指违反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的行为。. 更严重的,是少数人不懂法、不学法、不依法创作,学术道德缺失,不靠诚实劳动获得科研成果,想要投机取巧、不劳而获,或者少劳多获。. 再加上我国学术界突然面临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在反对学术不端体制不健全的情况下,有的学者抵挡不住市场经济的诱惑,做出一些违背学术共同体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事情,还不自知,自以为是。. 其实,在国内外对学术不端已达成了一个基本的共识。. 关于学术不端,国际上一般指捏造数据、窜改数据和剽窃三种行为。.
学术不端行为举报需要什么条件?
第十三条 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一般应当以书面方式实名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 (二)有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事实;. (三)有客观的证据材料或者查证线索。. 以匿名方式举报,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或者线索明确的,高等学校应当视情况予以受理。. 第十四条 高等学校对媒体公开报道、其他学术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主动披露的涉及本校人员的学术不端行为,应当依据职权,主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 高等学校受理机构认为举报材料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受理决定,并通知举报人。. 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 学术不端行为举报受理后,应当交由学校学术委员会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开展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