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由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于 2021 年 03 月 08 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21 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由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授权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 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由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于 2021 年 03 月 08 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21 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由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授权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 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