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必须有一名校外专家吗?
评阅人中至少有一名校外专家,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中至少应有一名校外博士生指导教师。 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按照山东大学关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的有关规定办理。 专业学位申请者,按山东大学专业学位工作的有关规定办理。
山东大学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如何申请论文答辩?
第十三条 本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项要求(包括应发表科研论文级别和篇数的要求),考试合格并取得规定的总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后可申请论文答辩。 第十四条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应填写《学位申请书》,指导教师要写出对申请人的详细评语(包括政治思想、学习和工作表现),交学位评定分委员进行资格审查。 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按照山东大学关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的有关规定办理。 专业学位申请者,按山东大学专业学位工作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资格审查通过后,申请人应向所属研究单位作论文报告,征求意见,研究单位提出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并将同意答辩的名单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山东大学学位论文规范(试行)是什么?
《山东大学学位论文规范(试行)》业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提高学位工作水平和学位论文的质量,保证学位论文在结构和格式上的规范与统一,特作如下规定。 硕士学位论文一般应用中文撰写,提倡并鼓励用中、外文撰写。 理学、工学、医学类博士学位论文须用中、外文撰写,人文社科类博士学位论文提倡并鼓励用中、外文撰写。 博士学位论文字数一般3-10万字,摘要为3000字以上;硕士学位论文字数一般2-5万字,摘要为1000字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