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专利法来看,其中发明人的排序是没有先后之分的。 但是从实际出发就是另一回事儿了,如果是一个课题组的成员每个人都参与的实验成果申请的专利,一般习惯按照贡献度来书写发明人名字顺序的(不说全部,大部分人如果有一个专利要申报,肯定也是希望自己名字在别人前面吧)。 另外,虽然专利法对发明人排序是不做要求的,但是单位或者高校的一些评审中,都是按照第一发明人加分最多,第二次之,第三再次之,甚至很多单位第三发明人之后的都不认了,也就是不加分了。 当然了,题主既然导师要挂第一发明人,肯定申请了就是职务专利,也就是申请人(专利授权后的专利权人)是单位,最终就是影响的也只是你的评优加分少几分,比起因为这个得罪自己老板(导师),两相其害取其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