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科研不端行为?
科研不端行为通常是指在研究和学术领域内的各种编造、作假、剽窃和其他违背学术共同体公认的道德行为;滥用和骗取科研资源等科研活动过程中违背社会道德的行为。 科研不端行为的表现有:在研究和学术领域内有意做出虚假的陈述;损害他人著作权,包括侵犯他人的署名权、剽窃他人的学术成果;违反职业道德利用他人重要的学术认识、假设、学说或者研究计划;研究成果发表或出版中的科研不端行为;故意干扰或妨碍他人的研究活动;在科研活动过程中违背社会道德,等等。
学术不端行为是否应该避免?
这类错误本来可以避免,是不应该发生的,但是犯错者并无恶意,是无心造成的,属于“诚实的失误”。 犯错者应该为其失误受到批评、承担责任,但是是属于工作态度问题,并没有违背学术道德。 还有一类是学术不端行为。 这类错误本来也可以避免,但是肇事者有意让它发生了,存在主观恶意,违背了学术道德,应该受到舆论谴责和行政处罚,乃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研究生对学术不端的痛恨是怎么回事?
在采访中,也有研究生向记者表达了对于学术不端的痛恨。 “无论如何,学术造假都是不能原谅的。 学术研究允许失败,但绝不能造假,因为这是一个研究者的底线。 ”北京师范大学在读博士生张红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