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不端行为有哪些?
在国际上科研不端行为指的是捏造数据、篡改数据和抄袭,但是一稿多投、侵占学术成果、伪造学术履历等行为也包括在内。 2021年1月20日,英国皇家化学学会(Royal Society of Chemistry,简称RSC)表示,他们正在考虑撤回68篇可能出自“论文工厂”的文章,但当时并没有公布这68篇文章的详情。
科研不端事件的制度建构价值是什么?
科研不端事件是一个国家迈向科技强国所必须面对的问题,我们应该重视重大科研不端事件的制度建构价值,积极推进我国科研诚信制度化建设。 未来我国的科研诚信制度化建设可以考虑以下几个发展阶段:从短期发展来看,应该以政府为主导,增加政府推进科研诚信制度化建设的推动力度,完善与科研诚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推进科研诚信信息化建设,提高联合惩戒部门对于科研诚信联合调查和惩戒的能力和水平;
我国关于学术不端行为的政策规定是什么?
一、我国关于学术不端行为的政策规定. (一)《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2013年开始实行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是我国教育部在综合以往有关学位论文的规定基础上颁布的有关学术诚信建设的规章制度。. 该办法规范了学位论文管理、规定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以及明确包括学生、指导老师、学位授予单位及院(系)等培养单位在内各主体在各级学位申请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及处理办法。. 在本办法中,教育部规定了六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即:(1)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2)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的;(3)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4)伪造数据的;(5)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 (二)《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
重大科研不端事件的意义是什么?
诚然,那些重大科研不端事件对各国的学术生态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但经过对这些事件的梳理研究之后,我们认为,其在制度建构方面的价值应该得到更多的重视。 首先,从历史和国际经验来看,重大科研不端事件是科研诚信政策变迁的重要引发机制,也是国家科研诚信体系建设的关键转折点。 20世纪七八十年代,科研不端事件接二连三地在美国被曝光。 在那些案件中,“巴尔的摩案”可以说是争论最激烈、持续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的一个。 1986年,诺贝尔奖得主、美国分子生物学家巴尔的摩因其论文合作者被指涉嫌数据造假,而接受调查。 后来,官司一路打到了美国国会。 十年之后,案件才正式宣告结束,涉事科学家洗脱了罪名。 “巴尔的摩案”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直接推动了美国科研不端相关调查原则、制度和程序的出台与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