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不端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
中国科协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益工作委员会提出了我国学术不端行为的七种表现形式: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伪造篡改实验数据、随意侵占他人科研成果、重复发表论文、学术论文质量降低和育人的不负责任、学术评审和项目申报中突出个人利益、过分追求名利和助长浮躁之风。 在中国著名生命科学家邹承鲁看来:在我国学术上的不端行为还应包括伪造学历和工作经历、贬低前人成果、自我夸张宣传、一稿多投、在自己并无贡献的论文上署名、为商业广告作不符合实际的宣传等。
什么是学术不端行为?
学术不端行为是指在建议研究计划、从事科学研究、评审科学研究、报告研究结果中的;捏造、篡改、剽窃、伪造学历或工作经历,这不包括诚实的错误和对事物的不同的解释和判断。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调查确认被举报人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构成学术不端行为;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研究成果。 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虚构合作者共同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贡献; 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申请学位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
学术不端研究的内涵与外延是什么?
目前国际上对科研与出版中学术不端主要归为FFP,即伪造(fabrication)、篡改(falsification)以及剽窃(plagiarism)等。 当然,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对学术不端研究的内涵与外延将会更加丰富与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