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学术造假、学术不端问题的原因是什么?
存在学术造假、学术不端问题的原因是什么?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到位;监管力度不够;未全面培养相关诚信意识;论文评判标准不正确;论文评判人员自身素养不能保证;法不责众;后果对社会影响小导致大众不重视该问题等都是造成学术造假、学术不端问题频发的原因。 因此,要减少这类事情的发生,需要采取一些行动,严厉打击学术造假、学术不端问题很有必要。 然而,报告中显示, 7.61% 被访者认为不应该严厉打击学术造假问题。 在是否应该将学术造假、学术不端问题列入刑法范围这个问题上, 88.83% 被访者认为应该将这些行为列入刑法范围, 11.17% 则认为不应该。
什么是学术造假?
第一类:学术造假。. 造假是主观虚构和描述了不存在的事实,或将客观事实加以修饰,使其失去客观真实性。. 包括伪造、篡改和虚假陈述等。. 这些行为严重背离科学研究的基本准则,情形严重或造成重大后果的,也可能触犯刑法,构成欺诈罪。. 1.伪造。. 利用各种不实手段,编造科研结果、结论和产品。. 学术造假调查有时并非易事,辨别一些实验图表的真伪往往需要专业的人员和技术手段,认定的要点是由小同行专家仔细地审看科学实验的原始记录与已发表论文的一致性。. 一般地,不能简单地以相关试验不能重复为依据确定造假。. 2.篡改。.
是否应该将学术造假列入刑法范围?
在是否应该将学术造假、学术不端问题列入刑法范围这个问题上, 88.83% 被访者认为应该将这些行为列入刑法范围, 11.17% 则认为不应该。 任何事不关己,息事宁人的行为都是对学术腐败的包庇纵容。
学术不端行为如何认定?
第三十一条 经调查认定,不构成学术不端行为的,根据被举报人申请,高等学校应当通过一定方式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调查处理过程中,发现举报人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的,应当认定为举报不实或者虚假举报,举报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