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实施1、学位论文检测工作由研究生院和培养单位共同组织进行。研究生院负责检测系统技术保障及检查、监督工作;培养单位负责具体检测工作,培养单位专家组负责本单位检测报告的分析处理等工作,对在检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查看、仔细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办法,以保证检测工作落到实处。
2、为了更好的协助研究生导师全面了解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各培养单位检测时应请导师到现场查看,如检测工作量及办公条件限制,出现无法一一满足导师查看的情况,培养单位应提供详细的检测报告(电子文件)通过邮箱发给各位导师。二、论文检测结果处理1、论文重合字数比例小于20%且去除引用后重合比例小于10%的论文,视为合格。
论文重复字数比例达到20%或去除引用后重合字数比例达10%的论文,视为不合格。存在“不端行为”嫌疑(文字重复比率达50%及以上)的学位论文,延至下次学位申请。培养单位应将《检测报告单》反馈研究生,由指导教师责令研究生进行修改,修改时间为一周,于送审之前将修改后论文再次提交培养单位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经专家认定合格后(对应于机检字数重复比例﹤20%,且去除引用后重字数比例小于10%的论文),论文方可向送审评阅;2、对于送审前,检测结果重复字数比例达总字数20%的论文,培养单位专家组认定可送审,需填写《TMLC系统检测结果专家意见及处理决定书》,并将将决定书提交培养单位作为论文能否可以送审评阅的依据;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根据检测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认真分析后,结合自身学科实际,对本学科检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经确认问题严重的,培养单位可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有权决定推迟该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答辩申请。
4、各培养单位应在论文送审前,将论文检测通过名单及《TMLC系统检测结果专家意见及处理决定书》由分管院长签字、盖章后上报研究生院备案。查重帮论文查重提醒您,论文写作完毕之后最好借助知网查重软件进行检测,才能更好的修改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