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大学生在毕业前写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是高中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教育过程中重要的实践教育的一环。作为一个新兴的法学思潮,部门法哲学化研究的崛起在我国可以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从
最初的研究动机和目的来看,这个波是从法律论者对该学科的定位、作用、目的、使命等问题的重新考虑和解释中表现出来的。在法理学研究中,现有知识体系的主要问题是,既不能为部门法学的制度设计提供相应的理论基础和价值标准,也不能为具体的司法实践提供必要的方法论指导。
部门的法学不能从法学中得到一般意义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的模范框架。法理学也没有对部门法学的基本原理、原则等加系统的精制、归纳和总结。对于部门法学的研究来说,从法学中吸收必要的营养当然是理想的,但是对法理学有过度的“实用化的期待”的话,显然已经不符合时代了。
这是因为法学有独自的实用性,但并不是能治疗百病的法学理论,各种法律需求、法律事件的诊断和解释能力都是有限的。综上所述,部门法学在理论角度实现与法理学的谈判,不仅被动地依靠法理学的知识供给,更重要的是传承传统法理学的合理内核,构建体现各部门法学独特品质的部门法理学或部门法哲学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