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教师梁莹学术不端问题首当其冲 具体是什么情况?
2019年4月5日,教育部公开曝光4起典型案例,“南京大学教师梁莹学术不端问题”首当其冲,位列第一。 4月12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在官网发布关于科研诚信违规违纪案件查处的情况通报,南京大学梁莹因“存在论文抄袭剽窃问题”而再度受到通报批评,并受到撤销已获资助基金项目、追回已拨资金,取消一定年限申请或评审资格等的惩处。
南京大学梁莹事件怎么样?
围绕梁莹事件,我们可以看到两个南京大学,有一个喜欢梁莹,鼓励梁莹,以梁莹为荣的南京大学,还有一个痛恨梁莹,以梁莹为耻,因而处罚梁莹的南京大学。 我们来看看梁莹所获得的荣誉: (5)2016年度入选南京大学登峰人才支持计划B层次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首批校内人选;
南大对梁莹的态度是什么?
南大对于梁莹的态度是好恶参半,有时候喜欢,有时候嫌恶。 比如,在统计科研数据的时候,在面对武书连、邱均平等的排行榜的时候,在应对学科评估的时候,在向上级汇报成绩的时候,南大是喜欢梁莹的,因而要奖励她,要为她送上各种精神的、物质的好处。
南大为什么要给予梁莹荣誉?
围绕梁莹事件,我们可以看到两个南京大学,有一个喜欢梁莹,鼓励梁莹,以梁莹为荣的南京大学,还有一个痛恨梁莹,以梁莹为耻,因而处罚梁莹的南京大学。 我们来看看梁莹所获得的荣誉: (5)2016年度入选南京大学登峰人才支持计划B层次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首批校内人选; (8)2017年入选中组部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所有这些荣誉要么是南大授予的,要么是通过南大申报而获得的,在南大所有的统计报表中都是要列入的。 南大为什么要给予梁莹或为梁莹申报这些个荣誉,当然是因为在一种意义上梁莹是南大需要的“人才”。 但是,在梁莹的问题曝光后,南大于当日便成立调查组,随后以决不姑息的严肃态度,痛下狠手,给予梁莹以除了解除工作合同以外的最为严厉的惩处。 为什么? 因为梁莹给南大造成了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