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不端应当由法律来约束吗?
我们从古至今不断完善的法律制度和建设法制型社会的要求已经完全证实了法律约束重于道德的约束,道德只能作为引导,而法律才是维护社会稳定,学术风气的正道之光!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学术不端应当由法律来约束。
解决学术不端需要法律规范吗?
而我方论述中明确表示了解决已有学术不端更需要法律规范,因为具有相对的普遍性和公平性,这一点是道德约束没法做到的因为道德没办法统一标准,而对方辩友在这一方面并未作出论证。 而从解决未来的学术不端方面来看,我方与对方在应然角度来讲都是想要构建一个理想社会,想要用道德约束不发生学术不端,我方想用法律规范不发生学术不端,这一点双方的目的是达成一致的。 但是从实然角度来讲,您方说提高全民的道德素养,但是既然是提高就要有基点,您方并没有做出有关于道德基点这方面的论证,没有基点又如何提高,又该提高到什么样的位置,这些您方都没有做出具体论述。 道德约束只能约束有道德的人,已经学术不端了,自然道德品质败坏,个人认为需要法律的约束。
学术不端行为如何认定?
第三十一条 经调查认定,不构成学术不端行为的,根据被举报人申请,高等学校应当通过一定方式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调查处理过程中,发现举报人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的,应当认定为举报不实或者虚假举报,举报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学生有学术不端行为,该如何处理?
学生有学术不端行为的,还应当按照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学籍处分。 学术不端行为与获得学位有直接关联的,由学位授予单位作暂缓授予学位、不授予学位或者依法撤销学位等处理。 第三十条 高等学校对学术不端行为作出处理决定,应当制作处理决定书,载明以下内容: